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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近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新店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李某与被告李某、陈某是同村邻居,被告李某与陈某在村里经营着一家门业。2019年,李某和陈某为了门业的经营发展,向原告李某父亲借款144000元并约定了利息。原告父亲去世后,李某和陈某又向原告重新出具了借条。后来李某与陈某的经营遇到一些困难,在原告多次催要后未能及时还款,于是原告将借款的李某、陈某和郾城区某门业均告上了法庭。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后,秉持着“以人为本,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在开庭时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及双方争议的焦点,鼓励当事人多进行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弘扬“以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美德,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原告表示自愿放弃每年的借款利息并同意被告于今年年底偿还完毕借款本金,同时被告承诺如果未按时还款,承担相应的违约利息。至此,这起借贷纠纷快速圆满化解,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节约了诉讼成本,同时又最大程度维护了双方的友好邻里关系。
近年来,郾城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原则,用心用情用力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关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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